|
||||||
學生檢舉大專校院假借「學習」名義濫用兼任助理,勞動部將立即依法查處,以保障學生兼任助理勞動權益。
· 發布日期:105-07-14 極為重視,有關工會及學生提出的檢舉將立即依法查處,決不允許學校假借「學習」名義,濫用學生兼任助理。 勞動部強調,為解決學生兼任助理相關權益問題,去(104)年6月17日與教育部分別發布「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」及「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 益保障處理原則」(以下簡稱兩原則),近來有高教工會及學生認為大專校院利用各種「形式上為學習,但實質上卻是提供勞務」的學習型兼任助理,以規避勞動法令。 勞動部認為,「兩原則」公布後迄今已1年,學校已有足夠時間因應調整及配合勞動型兼任助理權益相關事宜,例如按時發薪、辦理投勞保等,未來如接獲學生或工會向本部或地方勞工局(處) 申訴或檢舉學校「假學習、真僱傭」,造成學生勞動權益受損個案,勞動部或地方政府將依法查明;如確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,將立即依法裁處。同時,將併同通知教育部督促所屬學校改正,以 保障學生勞動權益。 最後,勞動部呼籲,各學校就學生擔任兼任助理相關權益,應落實與工會或學生代表共同於校內平臺進行討論與溝通機制,充分聽取學生意見,以凝聚共識,降低學校與學生間認知歧異,才 能有效解決校園紛爭。 · 業務單位:勞動關係司 · 聯絡電話:02-8995-6866 · 發布單位:新聞聯絡室 資料來源 : 勞動部 |
||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