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|||||
【澄清稿】勞動部鄭重澄清,推動「週休二日、一例一休」之配套修法,當然是進步的立法方向。
· 發布日期:105-07-22 勞動部於105年6月21日廢止104年12月9日修正發布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,確確實實地做到「在未能落實週休二日前,恢復原有國定假日19天」之承諾。待整體「週休二日」法案修法完成後,即使調整國定假日為12日,勞工全年的例假、休息日及國定假日,將由現在最差可能僅有71天的情況(52天例假加上19天國定假日),大幅改善為法令明定的116天,顯見並未損及勞工休假權益。 此外,為了避免勞工連續多日勞動,確保例假的立法意旨,勞動部並於105年6月29日廢止75年間內政部作成「例假得彈性安排」之函釋,避免雇主濫用函釋而使勞工過勞,是為保障勞工權益的具體作為。 勞動部始終重視人民的心聲,對於「週休二日」之重大議題,仍將持續與勞工團體溝通,爭取各界支持。 · 業務單位: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· 聯絡電話:02-8995-6866 · 發布單位:新聞聯絡室 資料來源 : 勞動部 |
||||||